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将其作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才能为建设法治中国提供长久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工程
公民法治素养是公民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基础性工程。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公民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是一个重要前提和条件。只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人人尊崇法律、信仰法律,将公民守法护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法治力量才能深入人心,法治才能成为现实。
从公民守法角度看,只有公民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才能自觉自愿地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律。有什么样的思想意识,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活动。公民对法治的认识越深刻,对法治的情感越深厚,对法治的心理依赖越稳定,对法治的信仰越坚定,其践行法治的力量就越强大。公民的法治素养越高,对外在强制性力量的依赖就越小,守法就会由被动的外力约束变为内在的自觉诉求,法治的核心要义之一“法律得到有效遵守”就能够从理论变为现实。
从用法角度看,只有公民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才能在学法用法中把良法善治的目的体现出来。高法治素养的公民能够明辨正义和邪恶,自觉拥护法律,继而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能够自觉有效地参与到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之中。公民的法治素养,包括了对权利的法律保障、权力的法律约束、法律的正义以及司法公正性的认识和信仰。一个具有较高法治素养的公民,会自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用法律约束权力,维护社会正义。
从人的全面发展来看,只有公民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才有可能逐步实现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追求。但人的全面发展是具体的历史的,古今中外,各个国家、各种社会制度的历史经验都表明,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否则整个社会就会一片混乱,最终也就不可能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所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本身是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牢牢把握三个“坚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从历史和现实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须牢牢把握三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第一要义,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法治素养的提高涉及法治观念的树立、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行为能力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 一蹴而就的,具有长期性、基础性特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这项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将法治素养与党和国家的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发挥党强大的组织力量、宣传力量,以更加有效的举措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必须始终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在法律知识传授、法律心理塑造、法律信仰传递、法律实践引导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坚决反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的重要主体,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政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提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其身正,不令而行”,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能够起到“身教重于言传”的重要作用,从而带动全社会公民法治素养的提高。
促进全面普法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显著加强、普法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成效显著、“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推行、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等。《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也规划了分层分类有序开展、有效推进普法活动,大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促进全民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在法治实践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法治实践是生动的“普法课”,其过程实质上就是人民群众认同法律制度的公正合理性的过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是最实际、最有影响力和说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势必会对社会成员的法治素养提高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我们要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的过程中维护法律权威,引领全社会树立尊崇法律的意识。在立法中,要充分吸纳民意,唤起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从而激发起广大人民群众内心对法律信赖、信任和尊重的挚热情感。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用公正高效廉洁的法律实施效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让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成为人民的自觉选择,从而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同时,要坚持以德治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注重发掘、研究、保护、传承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从未成年人抓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学习,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深入推进依法治校,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和法治习惯,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未成年人普法要更加重视素质培养,关键在于建立系统的法治思维方式和法治理念。要落实好法治教育进课堂,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规范化,配备适当的师资力量,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体系。要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鼓励从事法律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走进学校,参与法治教育。要完善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成果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级教育部门落实公民法治教育的考核评价。
运用好信息技术手段。事实证明,深奥的法治理论和繁琐的法律程序,可以通过互联网向民众进行生动讲解、诠释和传播。今天的普法活动,要用好互联网等法治宣传信息技术手段,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针对不同的对象,运用不同的方式,开展分类化、差异化宣传,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特别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实现法治教育宣传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从自为到自觉的转变,使法治成为人们日用不觉、失之难存的“法宝”,让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最大增量。
作者:宋玲(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来源:《红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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