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都曾收到过珠宝店发放的免费礼品券,领取毛巾、牙刷等小礼品,还能免费参与抽奖,若此时“恰巧”运气爆棚抽中大奖,掏几百元就能买走“高档”玉石珠宝。殊不知,这种抽奖模式背后有可能是商家精心设计的骗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箱全是“一等奖”
近日,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网民举报称,一家珠宝店利用抽奖骗消费者购买珠宝,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
到达商场时,执法人员看到商场收银台工作人员正在给前来结账的顾客发放免费礼品券,顾客可凭礼品券到指定珠宝店柜台免费领取口罩、棉签等小礼品,还可以免费抽奖。
两名执法人员假装顾客领取礼品后,珠宝店导购从柜台下拿出一个抽奖箱,一名执法人员抽到一张“谢谢惠顾”,导购将抽奖箱放回,又拿出来让另一名执法人员抽,这次中了“一等奖”。
导购激动地说:“你们太幸运了,一等奖是千分之一的概率。”接着开始推销道,买珠宝打一折或者只需要10%的手工费,并展示了珠宝玉石首饰鉴定证书,打包票说:“绝对是正品。”
察觉到猫腻后,执法人员随即亮明身份,进入柜台却发现两个抽奖箱,一个全部是“谢谢惠顾”抽奖券,另一个全是“一等奖”抽奖券。“导购看人‘下菜’,顾客独身一人,就拿出‘一等奖’抽奖箱,多人则两个抽奖箱交替拿出,造成抽奖假象。”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庭东说。
同时,执法人员还在现场查获销售票据9张,销售金额6000余元,均是近几日通过抽奖销售出去的。
虚假有奖销售属欺诈
事实上,这种利用“抽奖”“刮奖”等促销手段引诱消费者购买“高价值”商品的骗局,过去几年在全国各地频频上演,珠宝玉器店、工艺礼品店是“重灾区”。
“这种中奖套路极具迷惑性。”李庭东说,玉石珠宝价格高昂,一般人们会理性购买,部分经营者抓住人们的中奖心理,让消费者误以为得了实惠,造成冲动消费。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属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购买,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正规的有奖销售,奖项设置数量要合理,而且要在商场公示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等。”李庭东说,目前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暂扣珠宝26件,该案已立案,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律师介绍,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向消费者“退一赔三”,即退款并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给予赔偿,同时因虚假有奖销售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还将可能受到行政主管部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罚。
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玉石珠宝不同于一般商品,其定价区间较大,普通消费者难以辨别。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许多商家促销的玉石确实是真玉,只是品级低,与售价不匹配,消费者很难以质量问题要求退货,让部分商家钻了空子。再加上享受“优惠”后一般只掏几百块,有些消费者怕麻烦就不再追究,只能吃哑巴亏。
该市场监督管理厅投诉举报中心科长哈莹华提醒消费者:
遇到商家大金额补差价等行为,最关键的是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掉入陷阱。“购买后要保存好消费凭据,包括微信支付等电子凭证,怀疑商家有虚构价格、虚假有奖销售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会调查处理。”
受访者还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按照规定将处罚信息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形成震慑作用。“媒体也应该加强宣传,给消费者打好心理预防针。”李庭东说。
此外,梳理已发生的案件可以发现,珠宝店常常委托商场收银员等工作人员发礼品券。有了商场的信誉加持,更容易误导消费者。商场也应当提高经营者的准入门槛,加强对员工和经营者的培训和考核,积极履行商场的监督管理职责。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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