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提出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明确要求,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实施目标,这标志着共同富裕在中国正式由目标理念走向现实政策。从伦理学角度解读共同富裕理念,其中包含的伦理道德思想主要有四个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大伦理观、志在富民的财富伦理观、坚持对中华优秀传统伦理的创造性继承与创新性发展、求真务实的实践伦理观。
共同富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主体的大伦理观。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共同富裕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就是为了解放、发展和保护生产力,就是为了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所体现的以人民为主体的大伦理观集中表现为我们党保证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是人民,党和国家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共同富裕体现了志在富民的财富伦理观。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集中精力搞现代化建设,整个国家的发展都上了一个大台阶,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我国已经连续十多年保持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地位,真正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共同富裕首先在富裕,关键在富裕,没有富裕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其次共同富裕核心在“共同”,既不是为了几个人或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为富裕而富裕;最终共同富裕在对待“富裕”的财富问题上是为了实现人民大众的共同享有的“富裕”。这是我们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一以贯之的基本财富伦理观。坚持财富的分配正义观和财富的公共伦理属性,我们党一直致力于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建设全覆盖、更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有利于人民致富的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体系等,勠力齐心促进志在富民目标的最终实现。
共同富裕理念汲取中华优秀传统伦理的宝贵遗产,但并非简单地延续和照搬,而是对其的创造性继承与创新性发展。共同富裕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民的夙愿,孔子在谈富民之策提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对待百姓应先加以“富之”再施以“教之”。孟子强调“制民之产”,提出“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产业代表人民富裕,富裕的重要性在于“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管子》中《治国》《牧民》诸篇提出“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富民是先秦诸子达成的共识,也是后世中国思想家致力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共同富裕更是“大同社会”理想。中国古代历次农民起义和政治革命中“均贫富”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如陈胜、吴广起义提出“苟富贵,勿相忘”,宋代农民起义提出“等富贵、均贫富”的目标,太平天国希望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等。虽然“均贫富”是中国老百姓朴素的心愿,但是传统社会并没有能实现这一理想的条件,且“平均主义”的思想也难以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共同富裕是有层次的循序渐进的富裕,在做大“蛋糕”的前提下分好“蛋糕”,“不要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作兑现不了的承诺”。因此,共同富裕的理念既是继承中华优秀传统伦理,也是基于基本国情和现实需求的创新发展。
共同富裕理念体现了求真务实的实践伦理观。伦理本身的实践性要求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不谋而合,共同富裕从理念到实践的蓝图已经在“十四五”规划中谋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当前,全球收入不平等问题突出,一些国家贫富分化,中产阶层塌陷,导致社会撕裂、政治极化、民粹主义泛滥,教训十分深刻!我国必须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安定。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既立足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现状,又站在全球视野论证共同富裕在维护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中的作用。
共同富裕理念闪耀着伦理道德的光芒,也是中国共产党道德属性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终极伦理价值的指向,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必将最终实现!
来源: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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