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仪式感”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摄影技术在我们生活中已经越来越常见,成为了越来越不可缺少的一项。影像技术的发展可以说是人类社会生活当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部分,通过这些影视技术我们可以将自己需要留下来的风景或者肖像保存下来,留作纪念。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朋友们往往都会专程去专业的影/视楼去进行拍照,留下生命中比较具有特殊意义的时刻,留下精彩的瞬间。
人们外出旅游,必做的事情是拍照;平常的生活中做美食、购物,必做的事情是拍照;课余的学习、休息,必做的事情都是拍照……
除此之外,拍照也用在了婚礼中,人们结婚前,必做的事情还是拍照。然而,拍照虽好,但在拍照中我们也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问题。
其中就包括你去影楼拍完照片后不给你底片,那么,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呢?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典型案例
王某和刘某是一对男女朋友,双方见过父母之后,决定于某日完婚,这天,他们决定在婚前先去婚纱摄影店拍婚纱照。
于是,两人高兴地来到了某某婚纱摄影店,拍完照片后,两人愉快地回到了家中,第二天,两人就来婚纱店取回了40张婚纱照片,两人以为其他照片和底片还没有出来,便先带着这40张照片回家了。
3天过后,婚纱摄影店还是没有让他们来取其他照片,于是,两人重新找到了店主问:其他照片和底片去哪了?
店主答:160张照片你们只能选40张,其他照片你们如果需要的话就60元钱一张,底片是不可能给的。此时,你觉得店主说得有道理吗?底片真的不可能要回了吗?
笔者也曾听过很多朋友、同事们讲述各自在影楼拍照的体验,讨论着大家的不满:大部分影楼拍完照后不给顾客底片,甚至跟顾客“谈条件”,搬出“法律”有模有样地给自己“维权”,比如:“我们影楼是全国连锁,作品版权受法律保护,只能给你修好的图,高清底片不能给顾客……”,“还有的影楼会说,我们的小程序有下载原片的板块,需另支付500元即可下载。”……
那么,影楼这种不给底片、不给高清的原片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客人到影楼拍照的底照归客人所有影楼拍照不给底片是违法的。
不论是婚纱照,还是写真照的原始底片,影楼都应该无条件地交付给消费者。
影楼拍照不给底片违反了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属于“霸王条款”,即使有消费者签字同意也不能改变其本质,消费者遇到这类情况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
对于底片,影楼未经顾客同意,不能保存或销毁顾客肖像,应移交给顾客,且不应额外收取底片费。照片底片著作权的归属。人像摄影与其他摄影作品一样,是“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应属有著作权的作品。
摄影厅为顾客拍摄照片,实际上是受顾客委托而创作摄影作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样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商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给消费者,不得另行收费。 其实,消费者和影楼之间构成了一种消费行为,既然消费者花钱来拍照,就理应获得所有的底片。即使双方签署的协议里有约定需要付费赎回底片,该条款也是无效的。 与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拍摄前已经告知了消费者底片是需要购买的,而且价格也十分明确,那这应该是协议双方的一种约定,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 但是,如拍摄前商家以低价吸引消费者,拍摄后才告知消费者要收取底片费用,那这就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 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如果不愿意免费给消费者底片,应当着消费者的面销毁该底片,消费者拥有肖像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按习惯而言,我国的照相馆与顾客一般是没有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所以照相馆所拍照片的著作者自然也就属于受托人即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虽然以前没有规定,但是在现在,影楼拍照不给底片的行为是违法的。
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拍照的底片是归属于客人所有。
虽然已经有具体规定,但还是不免会有这种情况的出现。在此提醒您,如果在现实生活当中,您遇到在影楼拍照之后被对方拒绝给底片或者需要付钱才会给底片的情况,可以这样做:
1、消费者可先与店家协商,“以和为贵,和气生财。”
2、如若协商不成,则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及时联系律师帮忙维权。
来源: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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