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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车秩序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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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刻,按照市、县疫情期间交通管控工作要求和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关于依法打击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和重点整治疫情期间巡游出租车擅自营运行为的通知》(唐综执法字【2022】2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出租车秩序管理通知如下:

一、全县出租车要加装疫情防控物理隔离设备,从业人员配备N95口罩、面屏、防护手套“三件套”,从根源上降低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病毒传播概率。出租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和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出租车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关于出租车消毒、通风、人员防护等各项规定。

二、在上级复运通知下达之前,全县出租车保持目前管控状态,对于违反要求擅自营运的,按照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同时记入驾驶员年度质量信誉考核。

三、按照滦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打击道路客运和出租汽车非法违规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对构成妨害疫情工作秩序的,按照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唐山市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司法局《关于依法打击涉疫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滦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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