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滦南
【法律讲堂】没有无房证明申请不了公租房
阅读

市民小丽最近遇到了这样一个事,今年刚毕业的她得知自己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就到有关部门去办理申请手续,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求出具“个人房屋情况查询证明”,也就是俗称的“无房证明”。小丽不知所措了,自己确实没有房子是事实,可是这个证明应该到哪去办,又该怎么办呢。

■提示

本人只需带身份证

就可查“有无房产”

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房屋登记资料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应当怎么办:房屋产权证和房屋登记信息不仅是房屋所有人的证明,它还在办理其他事宜时,十分有用。例如在办理房屋买卖、纳税、购房贷款、申请公租房、落户转户、子女就学,甚至司法诉讼等方面时,都要核查房屋登记信息。

在我们生活当中,最常用的就是个人房屋信息查询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如果有这样的需求,可到大连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查询个人房屋信息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查询家庭住房信息需要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及结婚证;涉及国家机关、公安、检查、审判机关、纪检、证券监察部门查询的,需持县级以上所在机关、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还有指定查询人的工作证件;涉及律师查询的,应提供房屋坐落或权利证书号,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立案通知书,裁定书或判决书,案件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定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和执业证书。

来源:找法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pg

凡本平台发布的内容,版权均属于滦南融媒,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已经本台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滦南融媒。违反上述声明者,本台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篇文章很值
赞赏激励一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