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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次违法记分过千 屡教不改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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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19年8月2日上午,东方市交警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指令,利用“路长制”勤务模式和信息共享平台,依托防控体系于当日16点30分左右在园区三路成功拦截预警车辆“鄂C×××99”的小轿车。

经现场执法队员检查该车辆驾驶人陈某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发现其行驶证逾期未年检,便将该车辆暂扣在紫轩停车场。后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车逾期6年未年检、交通违法累计280次、记分1346分、罚款53690元。

据了解,此前为查获此车,十堰公安高警支队竹山大队民警曾到该车车主原籍所在地竹溪县公安局蒋家堰派出所调查,然而陈某早已举家外迁多年,杳无音信,该车也未在当地出现过。

随后,十堰警方发现该车自2016年2月1日至2019年6月29日期间,在海南省东方市有多条违法记录。

民警迅速与东方市警方取得联系,并发去协查函,请求协助查获该车。据介绍,该车是十堰市违法记分最多的车辆,是辆不折不扣的交通“霸王车”。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此,东方交警对陈某处以罚款2000元、强制收缴报废车辆、吊销驾驶证、满两年后重新报考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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