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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制售盗版冰墩墩获刑1年罚4万元,制售盗版商品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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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奥会的进行,此次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也成为了大家都想要拥有的玩偶。然而就是因为大众的喜爱,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就会制售假的玩偶。关于制售盗版冰墩墩获刑1年罚4万元,制售盗版商品怎么处罚?请看下文。

一、制售盗版冰墩墩获刑1年罚4万元

14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在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发布会上介绍,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汤兆志表示,国家版权局严格按照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和国际奥委会相关版权规则开展冬奥版权保护工作,更加注重关口前移,在冬奥会开幕前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公示预警名单、平台发布公告、开展自律公约等多种形式,防患于未然。

他指出,现在冬奥赛事已经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上看,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截止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

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也加强了对传统侵权盗版问题的查处。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二、制售盗版商品怎么处罚

制售盗版商品会被认定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在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分发著作权人的作品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将遭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情节严重的,那就得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刑事处罚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三、盗版被告怎么赔偿

盗版他人著作权被起诉的,依据法院的判决书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违法所得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综上所述,制售盗版商品的处罚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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